灾害无情,人间有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市一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把心紧紧地和灾区人民联系在了一起,院内党员干部职工每人至少捐款2次,有的同志已先后捐款4次。中组部发出《通知》以后,市一院党委高度重视,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层层召开党委、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会议,传达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全体党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并对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全院共产党员积极响应,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也主动、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地震灾区抗震救灾,体现了市一院共产党员高度的自觉性和敏锐的政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