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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1月全国无特大突发公卫事件报告

来源: 作者:系统 时间:2008-03-22 点击:

卫生部2月20日公布2008年1月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2008年1月,卫生部共收到全国(未含港澳台)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2起,报告病例2522人,死亡32人。

西藏、吉林、内蒙古、青海4省区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2008年1月

发生自然灾害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1个省(区、市、兵团),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水平与往年同期基本持平。各灾区未发现与灾害相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和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专家分析认为,冬春季节为麻疹、流脑、流感及流感样病例、流行性腮腺炎及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预计在未来的几个月中仍呈季节性上升趋势;同时,流脑、麻疹等呼吸道疾病及消化道疾病因我国部分地区灾情持续可能出现流行,不排除局部地区暴发的可能;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发生的风险不容忽视。因冬季燃煤取暖,尤其是我国部分地区出现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导致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增加。由于恶劣天气影响,也不排除少数地区因供电、通讯中断等原因,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记者钱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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